从全国
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获悉,
建筑装饰行业信用体系评价工作从今年10月25日起正式开始申报和评选,
建筑装饰行业企业的信用等级将被从高到低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
据全国
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介绍,信用评价将本着企业自愿参加,不以赢利为目的,不增加企业的负担,保证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将对树立
协会自身形象,推动行业自律,保障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据悉,2006年12月23日,
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试点方案经中国
建筑装饰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通过,2007年1月15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
协会办《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批准在
建筑装饰行业试行。2007年8月29日,中国
建筑装饰协会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讨论了
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
标准、
建筑装饰行业信用体系评价工作守则,并提出修改意见。新修订的
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
标准和
建筑装饰行业信用体系评价工作守则报送全国整规办后,整规办明确答复可以在
建筑装饰行业正式开展信用体系评价工作。
目前,全国
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已经通知各地方
协会根据分配名额安排本地区企业的初审推荐工作,符合行业信用评价
标准的企业名单和申报材料在11月30号之前报送全国
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后,由评价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的评价结果将在中国
建筑装饰网上公示,并于今年12月底召开理事会期间进行颁证。有关申报的附件资料可以登录中国
建筑装饰网(
www.ccd.com.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