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专家的通知
http://www.ccd.com.cn 中国建筑装饰网 2008-6-1 0:00:00 来源:
中装协[2008]027号

关于推荐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专家的通知

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本会有关分支机构:
  经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的批准并在其指导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作为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单位,2007年四季度进行了首批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并于2007年12月18日以“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公告第一号”公布了首批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筑装饰行业信用等级企业105家,证书和铜牌已在2007年12月22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六届三次理事会时颁发,并在中国建筑装饰网、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和各地方建筑装饰网上发布,报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备案。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得到了业内的积极响应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好评。
  为了贯彻经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备案,2006年12月23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通过的《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标准(试行)》、2007年8月29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守则(试行)》、2008年3月23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工作会通过的《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请你会推荐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专家委员会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标准
1.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守则(试行)》,自律性强。
2.副秘书长以上、70岁以下、高级职称以上的专职协会工作者。
二、推荐程序
1.本人自愿,单位推荐,如实填表(附职务、职称复印件)。
2.每会3人。交三张二寸个人彩片,供备案和颁发证书之用。
请2008年5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我会。


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田万良 郎志春 电话:010-84600940/35 传真:010-84600950
邮编:100028 E-mail:xinyongpingjia@ccd.com.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中国国际展览中心1号馆4层387室

附: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专家推荐表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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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的公示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培训并颁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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