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装协[2008]005号

关于2008年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
评选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建筑装饰协会,解放军
建筑装饰协会,各
装饰施工企业:
全国
建筑工程
装饰奖已连续评选了七届,全国
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优秀项目经理” )也成功地评选了四届,在全国
建筑装饰行业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树立
建筑装饰工程管理者的先进典范,全面提升企业和行业的竞争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国
建筑装饰行业,中国
建筑装饰协会决定继续开展“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工作,现将2008年“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1、“优秀项目经理”在全国
建筑工程
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经理中产生。
2、根据《全国
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见附件)申报人由所在企业统一进行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协或有关委托单位接受本地区的申报、初审、初评和推荐工作。
3、申报工作自2008年1月20日开始至3月20日结束。2008年3月20日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协或有关委托单位将所推荐的申报材料快递或报送到中国
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
4、2008年4月初我会组织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5月上旬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大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有关评选工作的各项事宜、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以从中国
装饰施工网www.chinazssg.com“项目经理”专题栏目下载。
6、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请各地方
协会确定人员,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好本地区的初审、初评、推荐工作。
7、各地区接到本通知后,请将本通知内容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各地区开展此项工作时,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中国
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咨询。
中国
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二条21号计华商务楼4003室
邮 编:100034
联 系 人:陈京明 、王丽平
联系电话:010—66162770、66512147、66153470(兼传真)
二OO八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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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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