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的要求,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通过的《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标准(试行)》和《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守则(试行)》、2008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工作会通过的《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行2008年(第三批)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装协[2008]040号)等文件精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9月26日~28日组织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专家委员会,对39家自愿申报、地方建筑装饰协会初审的企业进行了严格评审,经“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现在“中国建筑装饰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日历天。
在公示期内,行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需要“补充证明资料”的企业,给予澄清机会。资料不全且不符合要求者,将按缺项减分处理。
联 系: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田万良 朗志春 王晗笑
电 话:010-84600940、35、49
传 真:010-84600950 E-mail:xinyongpingjia@ccd.com.cn
附:2008年(第三批)建筑装饰行业信用等级企业公示名单(排序不分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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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