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温州市鹿城工商分局南郊工商所获悉,该所近日查处了一起违法使用“专用、免检”内容的户外广告案件,这是鹿城区工商部门查处的首起涉及使用“国家免检”的案件。
今年9月初,温州阳光建材有限公司分公司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核准,擅自在市区炬光园中路一楼顶发布面积达120平方米的卫浴、陶瓷产品共6幅户外广告。其中4幅使用了“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指定专用产品”、“十运会专用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等内容。南郊工商所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9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废止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工商总局要求,广告中出现“国家免检产品”等涉及质量免检内容的,应立即责令停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