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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多城限购”雷暴响起
2016/10/8 11:18:55    来源:中国建筑装饰网

国庆节前后各地楼市限购政策接踵而至。10月2日无锡、济南和合肥发布楼市限购措施,10月3日武汉也紧随其后发布限购措施加上成都和郑州,国庆期间发布楼市限购政策的城市已达6个。

国庆期间“多城限购”雷暴响起


国庆节前后各地楼市限购政策接踵而至。10月2日无锡、济南和合肥发布楼市限购措施,10月3日武汉也紧随其后发布限购措施加上成都和郑州,国庆期间发布楼市限购政策的城市已达6个。


武汉:即本地人购买第二套房首付50%,购买第三套房限贷;外地人购买首套房首付四成,购买第二套房限贷,购买第三套房限购。限购限贷范围为主城区和开发区,即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合肥: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无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40%。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仍按不低于20%执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济南: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济南市限购一套住房。在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家庭用于购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本市户籍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不提供公积金贷款。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郑州: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

“多城限购”雷暴响起


自今年8月以来,各热点城市开始密集出台楼市新政以抑制房地产市场不断火爆的局面,其中部分城市政策堪称史上最严。出台楼市限购政策的城市涵盖了一线到三线城市,几乎涵盖了今年8-9月房价上涨疯狂的区域。连成都这样房价统计在上涨城市中只排名27的城市也开始收紧楼市政策。


此次出台政策的城市中,多数政府将矛头指向了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中介。包括深圳、南京、天津、苏州、昆山、成都等城市均在不同程度上出台相关措施遏制房地产中介哄抬房价。多个限购城市对捂盘惜售这一哄抬房价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热点城市密集出现的楼市新政,正是要调整此前“去库存政策”中存在的“不精准”。对去库存压力较大的部分三四线城市,应执行区别于热点城市的支持政策,通过合理信贷政策引导,让小地方楼市活跃起来,大城市冷静下来。


其他城市限购令


厦门: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一、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南京:在主城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针对不同的购房需求,采取差别化措施,保护刚需和改善性购房,打击投机购房。


苏州: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已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仅有1套住房、虽有住房贷款但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北京:住建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本市房地产调控八大措施,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措施》中表示,将施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按照是否属于普宅、是否属于二套房而划分为四档,其中二套非普宅的首付比最高,为不低于70%。根据“京八条”,今后贷款购买商品房的贷款比例与认定条件有较大调整,如果消费者是购买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则不低于40%。


天津:即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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