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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4项建筑节能新标准 11月28日起全面实施


http://www.ccd.com.cn 中国建筑装饰网 2007-11-14 来源:广西日报


    11月12日下午,自治区建设厅召开发布会,发布4项建筑节能的地方新标准和规范。这是广西建设领域对“节能减排百日行动”的有力响应。

    这4项新标准和规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和《通风空调系统性能检测规范》。新标准和规范已于今年10月24日通过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并将于11月28日起在广西实施。

    据悉,目前广西的建筑能耗全年超过1000万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能耗20%左右,而且每年以0.5%的速度递增,仅今年新增的建筑能耗,预计就将超过70万吨标准煤,建筑节能已成为节能领域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在建筑节能领域陆续颁布了不少条例及规范标准,但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南北气候条件差距巨大,广西有必要在遵循“国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气候特点编制有广西特色的“地标”。最新发布的4项“地标”,就是在自治区建设厅的组织下,经过100多名区内外专家历时一年编制完成的。

    在满足节能50%的“国标”的基础上,4项新“地标”充分考虑了广西气候特点,将全区分为南、北两个气候区,着重在围护结构、通风遮阳、门窗节能、暖通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等方面作出节能要求,其中又强调利用自然资源,如通风、遮阳、太阳能与浅层地能利用等手段减少能源消耗,强调维护结构自保温和节能材料本地化生产等,对广西非常实用。新“地标”实施后,广西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都必须严格执行。达不到用能标准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成后不予验收。新建建筑至少采用一种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如不能采用必须写明理由上报批准。

    新“地标”实施后,还将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根据我区建筑节能的需要适时进行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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